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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感谢调解员,没想到单位能一次性把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都给了我,这回我可以安心治病养伤了!”韩某激动地说。新年伊始,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与调解工作站按下调解工作“快进键”,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化解矛盾,并努力推进案件及时清结。
韩某系某劳务公司员工,2021年8月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九级。因单位未给韩某缴纳工伤保险,韩某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赔偿一直没有得到给付,给韩某后续治疗及日常生活造成了困难。在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韩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由区总工会委派的徐霄调解员组织调解。
经调解员与双方沟通,虽双方均表示可以协商解决,但对调解金额存在争议。因该案仅涉及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具体赔偿依据均有明确法律规定。经耐心沟通,韩某表示之前对法律规定理解有误,同意降低诉请,但因其受伤后无法工作,生活较为困难,希望单位尽快予以支付。调解员将韩某意见告知单位,单位表示其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确存在过错,对韩某的伤情表示歉意,考虑韩某实际情况,单位同意提高调解金额并愿意及时付清款项。1月31日,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单位将16万元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了韩某。韩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该案得以完满解决。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甘井子区劳动争议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甘井子区总工会以统一招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法律服务,在区法院设立调解工作站,委派调解员对劳动争议案件展开调解工作。案件在诉前的及时化解,既保证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减轻当事人诉累,也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关键词: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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